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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通用名:贝伐单抗注射液商品名:阿瓦斯汀原名:阿瓦斯汀化学分子结构名称:贝伐单抗
人物
剂型:注射剂:/4ml /16ml
临床药理作用机制
是一种重组人单克隆 IgG1 抗体,通过抑制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生物活性起作用。也就是说,贝伐单抗结合 VEGF 并阻止它与内皮细胞表面的受体(Flt-1 和 KDR)结合。在血管生成的体外模型中,VEGF 与其相应受体的结合导致内皮细胞增殖和新血管形成。在接种结肠癌的裸(无胸腺)小鼠模型中,使用贝伐单抗可减少微血管生成并抑制转移灶的进展。
药代动力学
贝伐单抗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仅测量其总血清浓度(即不区分游离贝伐单抗和与 VEGF 配体结合的贝伐单抗)。基于基于人群的药代动力学分析:491 名患者接受 1-20 mg/Kg 贝伐单抗每周一次、每 2 周一次或每 3 周一次,贝伐单抗的估计剂量半衰期约为 20 天(范围11 至 50 天)。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预计为 100 天。贝伐单抗每 2 周 10 mg/kg 的剂量下,血清积累为 2.8。贝伐单抗的血清清除率因患者体重、性别和肿瘤负荷而异。在体重校正升到2.66 升)。肿瘤负荷大(大于或等于肿瘤体表面积中位数)的患者清除率高于肿瘤负荷小(小于肿瘤体表面积中位数)的患者(0.249 升/天 vs.0.199 升/天)。在一项包含 813 名患者的随机临床试验中,没有证据表明贝伐单抗对男性或肿瘤负荷大的患者的疗效低于女性和肿瘤负荷小的患者。临床疗效与贝伐单抗暴露之间的关系目前尚无定论。
特殊人群
人口统计分析数据表明,无需因患者年龄或性别而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没有贝伐单抗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肝功能不全患者:尚无贝伐单抗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临床研究
有两项随机临床研究评估了贝伐单抗联合 5-Fu 为基础的化疗在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贝伐单抗联合IFL方案静脉推注。研究 1 是一项双盲、随机临床研究,评估贝伐单抗作为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患者被随机分配到三组:第 1 组是 IFL 推注 + 安慰剂(伊立替康 125 mg/m2 推注、5-氟尿嘧啶 500 mg/m2 推注、四氢叶酸 20 mg/m2 推注)。推注,每周一次,持续 4 周,6 周为一个周期);第 2 组是 IFL 静脉推注 + 贝伐单抗(5 mg/kg,每 2 周一次);第 3 组是 5-FU/LV + 贝伐单抗(每 2 周 5 mg/kg)。预先确定,当 IFL 推注 + 贝伐单抗方案的毒性被评估为可接受时,停止加入队列 3。 813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到第 1 组和第 2 组,中位年龄为 60 岁,40% 为女性,79% 为高加索人,57% 的 ECOG 评分为 0,21% 为直肠原发性患者,28% 接受过辅助化疗后,56%的患者有腹部以外的主要病变,38%的患者有肝脏的主要病变。研究组之间的患者特征基本相似。两个主要实验组还根据年龄、性别、种族、ECOG评分、原发肿瘤部位、是否接受过辅助治疗、转移部位、肿瘤负荷大小等分为不同的亚组,并评估了他们对贝伐单抗的接受程度。单克隆抗体治疗的临床获益率。在队列 3 的 110 名患者中,中位生存期为 18.3 个月,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 8.8 个月,总缓解率为 39%,中位缓解时间为8.五月。贝伐单抗联合 5-FU/LV 研究 2 研究 1 是一项随机临床研究,评估贝伐单抗联合 5-FU/LV 作为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患者随机分为3组,第一组单独接受5-FU/LV方案(5-氟尿嘧啶500 mg/m2,四氢叶酸钙500 mg/m2,每周1次,共6周,8周为一个周期1);第 2 组是 5-FU/LV 化疗 + 贝伐单抗 5 mg/kg 每 2 周一次;) 第 3 组是 5-FU/LV 化疗 + 贝伐单抗 10 mg/kg 每 2 周一次;患者接受治疗直至疾病进展。该研究的主要终点是反应率和无进展生存期。接受 5-FU/LV + 贝伐单抗 5 mg/kg 组的无进展生存期明显优于未接受贝伐单抗组。然而,两组在总生存期和总缓解率方面没有显着差异。 5-FU/LV+贝伐珠单抗10mg/kg组与未接受贝伐珠单抗组相比,疗效无显着差异。
贝伐单抗单药治疗
目前,贝伐单抗单药治疗结直肠癌的疗效尚无结果。然而,在接受 5-氟尿嘧啶加伊立替康化疗后出现进展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有一项正在进行的随机研究贝伐单抗单药治疗由于疗效和生存率低于接受 5 -氟尿嘧啶+四氢叶酸钙+奥沙利铂。
警告
胃肠道穿孔/伤口愈合并发症(见“剂量与给药方法:剂量调整”) 胃肠道穿孔/伤口愈合并发症合并腹腔内脓肿,与对照组患者相比发生率较高。在临床前动物模型中,贝伐单抗影响伤口愈合。在研究 1 中,IFL+安慰剂组 396 名患者中有 1 名 (0.3%),IFL+贝伐单抗组 392 名患者中有 6 名 (2%),FU/LV + 贝伐单抗组 5-, 109 名患者中有 4 名 (4%) 发生了胃肠道穿孔,其中一些是致命的,这些并发症可能与或不与腹腔内脓肿相关,并且可能在治疗期间发生。期间的任何时间。据报道,典型的表现是腹痛,伴有便秘或呕吐等一些症状。此外,在 IFL+安慰剂组中,396 名患者中有 2 名(0.5%),在 IFL+贝伐单抗组中,392 名患者中有 4 名(1%),5-FU/ 在 LV + 贝伐单抗组,109 名患者中有 1 名 (1%) 在治疗期间出现伤口裂开。在开始贝伐单抗治疗之前应该在手术后多长时间才能避免对伤口愈合的影响,目前尚无定论。在研究 1 中,研究方案不允许患者在手术后 28 天内使用贝伐单抗。一名患者(研究 1 中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 501 名患者)在术后 2 个月以上接受贝伐单抗治疗后出现吻合口裂开。同样,为避免贝伐单抗治疗影响创面愈合,贝伐单抗治疗完成后择期手术的间隔时间目前尚无定论。
在研究中接受 IFL 加贝伐单抗的 1,190 名患者中,39 名在贝伐单抗治疗结束后接受了手术,其中 6 名 (15%) 出现了伤口愈合/出血并发症。在同一项研究中,接受 IFL 治疗的 193 名患者中有 25 名在治疗结束时接受了手术,其中只有 1 名 (4%) 出现伤口愈合/出血并发症。接受 IFL 加贝伐单抗的患者治疗结束与伤口裂开之间的最长间隔为 56 天。贝伐单抗的半衰期(约 20 天)应在贝伐单抗治疗结束与随后的择期手术之间考虑。如果患者在服用贝伐单抗时出现胃肠道穿孔或需要医疗干预的伤口,将永久停用贝伐单抗。出血(参见“剂量和给药:剂量调整”)。在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出血模式。最常见的是轻微出血,主要是1级鼻出血;第二个是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出血。接受 治疗的患者最初发生严重出血事件,这表明贝伐单抗不应被批准用于 。有一项关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研究,其中患者被随机分配接受联合或不联合贝伐单抗的化疗,接受化疗加贝伐单抗的 13 名鳞状细胞癌患者中有 4 名(31%)和 2 名(4%)接受了贝伐单抗治疗。接受化疗联合贝伐单抗治疗的非鳞状细胞癌患者53例出现危及生命或致命的支气管出血,而单纯化疗组32例患者均未出现(0%)。
这些致命出血患者中有许多在贝伐单抗治疗期间或之前出现肿瘤空洞或坏死。这些严重的出血突然发生并表现为大量咯血。目前没有评估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 CNS 转移患者的 CNS 出血风险,因为在这项由公司资助的研究中,CNS 转移与 CNS 出血有关。被排除在第一阶段研究之外。也有报道称,在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时,严重出血的频率较低,包括胃肠道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失血性休克。需要医疗干预的严重出血患者应立即停用贝伐单抗并开始积极的医疗管理。近期出血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单抗治疗。 a 包括高于正常值的一个或多个收缩压或舒张压。在贝伐单抗治疗组的重度高血压患者中,略超过一半(51%)的舒张压超过 110,收缩压低于 200。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 3 级高血压患者的医疗管理包括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 抑制剂、利尿剂和钙通道抑制剂。停止治疗四个月后,接受 IFL + 贝伐单抗的 26 名患者中有 18 名和接受 IFL + 安慰剂的 10 名患者中有 8 名继续患有持续性高血压。在所有临床研究中(n = 1032),17 名患者出现高血压或高血压加重,需要住院或停用贝伐单抗。
17 人中有 4 人发展为高血压脑病。一名患有严重高血压的患者并发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危象患者应长期停用贝伐单抗。在医疗管理无法控制的严重高血压中,建议暂时停用贝伐单抗。蛋白尿(参见:“剂量和给药方法:剂量调整”) 与研究 1 中的 IFL+安慰剂相比,接受 IFL+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的蛋白尿(+或更高的尿蛋白)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增加。 IFL+安慰剂组14%的患者出现尿蛋白尿++或更高,IFL+贝伐单抗组为17%,5-FU/LV贝伐单抗组患者为28%。收集新发或恶化蛋白尿患者的 24 小时尿液,接受 IFL + 贝伐单抗治疗的 158 名患者中有 3 名(2%)和接受 5-FU/LV + 贝伐单抗治疗的 50 名患者 2 名(4%)有 3 级蛋白尿(24 小时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毒性标准,尿蛋白 >3.5 g)。在一项对不同剂量贝伐单抗、安慰剂对照治疗肾癌的随机对照研究中,由于这种情况,它没有被批准。从大约一半的受试者中收集了 24 小时尿液,其中 19 名受试者中有 4 名 (21%) 接受贝伐单抗(每两周 10 mg/kg),3 级蛋白尿(24 小时尿蛋白>3. 14 名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受试者中有 2 名 (14%) 发生了 5 g) (3 mg/kg q2wk)。
15 名安慰剂对照受试者均未出现。在公司资助的研究中,1,032 名受试者中有 5 名 (0.5%) 出现了肾病综合征。其中,1人死亡,1人需要血液透析,3人在停用贝伐单抗数月后仍出现严重蛋白尿异常,停用贝伐单抗后无一恢复正常。肾病综合征患者应停用贝伐单抗。贝伐单抗在中度至重度蛋白尿患者中的安全性尚未确定。然而,在大多数临床研究中,当 24 小时蛋白尿≥2 g 时停用贝伐单抗,如果 24 小时蛋白尿 <2 g,则根据 24 小时尿液诊断为中度至重度蛋白尿。 ,应定期监测,直至病情恶化或好转后再决定是否停用贝伐单抗。
充血性心力衰竭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毒性标准,充血性心力衰竭,2-4 级左心室功能障碍。在公司资助的研究中,1,032 名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受试者中有 5 名(2%)报告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在 44 名受试者中的 6 名(14%)同时接受贝伐单抗和蒽环类药物治疗,299 名受试者中的 13 名先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或左胸壁放疗的人(4%)出现。在另一项对照研究中,接受贝伐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高于单独接受化疗的患者。尚未研究在心功能不全患者中启动贝伐单抗治疗的安全性。
注意事项
概述 对贝伐单抗或其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输液反应
第一剂贝伐单抗的输液反应并不常见(< 3%)。 2例患者发生严重输液反应。 1 人在第一次应用时出现喘鸣和呼吸困难。另一名患者出现 3 级超敏反应,需要住院接受紫杉醇治疗,然后接受贝伐单抗治疗。在第三剂贝伐单抗时,两名患者都对所使用的药物治疗产生了反应,并且没有后续信息。当发生严重输液反应时,应停用贝伐单抗并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没有关于如何确定在经历过严重输液反应的人中重复使用的安全性的数据。
手术
贝伐单抗应在手术后至少 28 天开始使用。开始贝伐单抗治疗时,手术切口应完全愈合。因为贝伐单抗有可能影响伤口愈合。在择期手术中,应停止使用贝伐单抗治疗。不知道最后一次贝伐单抗治疗和手术之间的间隔多长时间是合适的;但是,贝伐单抗的半衰期估计为20天(见临床药理学:药代动力学),间隔时间应考虑到药物的半衰期。 (见警告:“胃肠穿孔/伤口愈合并发症”)
心血管疾病
如果患者在治疗前一年患有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他们将被排除在贝伐单抗的临床研究之外。因此,贝伐单抗在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评估。
免疫原性
作为一种治疗性蛋白质,它必须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的抗体发生率尚未完全确定。因为该测试方法还不够灵敏,无法检测低滴度抗体。 500 名接受贝伐单抗治疗(主要是联合化疗)的患者血清中没有高滴度的抗贝伐单抗抗体,通过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测量。由于免疫原性数据高度依赖于检测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因此检测阳性率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样本处理、样本采集时间、同步治疗和潜在疾病。由于这些原因,将贝伐单抗抗体的发生率与其他物质进行比较可能会产生误导。
实验室测试
在患者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应每 2-3 周监测一次他们的血压。高血压患者应更频繁地监测血压。因诱发或加重高血压而停止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应继续定期监测血压。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应进行系统尿检,以监测蛋白尿的诱发或加重。蛋白尿 2+ 或更差的患者应进行 24 小时尿以进行进一步评估。 (见警告:“蛋白尿和剂量和给药:剂量调整”)
药物相互作用
尚未对贝伐单抗与抗肿瘤药物的相互作用进行正式研究。在研究 1 中,患者接受伊立替康/5-FU/CF(静脉内 IFL)联合或不联合贝伐单抗治疗。单独使用 IFL 和与贝伐单抗联合使用时,伊立替康的浓度相同。然而,在 IFL 联合贝伐单抗的患者中,伊立替康的活性代谢物 SN38 的浓度平均比仅 IFL 组的患者高 33%。在研究 1 中,接受 IV IFL 联合贝伐单抗的患者 3-4 级腹泻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率较高,但由于入组患者的多样性和样本有限,贝伐单抗联合治疗增加 SN38 水平的影响程度与伊立替康是否合用尚不清楚。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育能力受损。没有关于贝伐单抗对人类和动物致癌性的数据。贝伐单抗可能会损害生育能力。雌性猴连续给予10或50mg/kg贝伐单抗13或26周后发现卵巢和子宫体重、子宫内膜增殖、月经周期数减少、卵泡发育阻滞和黄体丢失等相关性。停药并给予 4 至 12 周的恢复时间。在高剂量组进行了检查,计划恢复组中两只雌性猴子的检查结果表明损伤是可逆的。 12周恢复期后,卵泡发育阻滞消失,但卵巢重量仍有中度减少,子宫内膜增生减少消失,但子宫重量减少仍显着。黄体缺失,月经周期数减少(67%)。
怀孕的影响
以 mg/kg 为单位,当兔被给予两倍推荐剂量的贝伐单抗时发生畸形。观察到的影响包括减少母体和胎儿体重、增加胎儿流产以及增加胎儿身体和骨骼变化的发生率。在所有剂量组中均观察到胎儿效应。血管生成对胎儿发育至关重要。贝伐单抗治疗导致的血管生成抑制可能导致妊娠的副作用。然而,没有关于贝伐单抗对孕妇的影响的充分和良好对照的临床研究。只有在充分权衡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后,才应将贝伐单抗用于孕妇和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妇女。在开始治疗之前,应告知所有患者贝伐单抗对胎儿发育的潜在风险。如果患者在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期间怀孕,应告知她对胎儿的伤害和流产的潜在风险。即使停药,也应告知患者停药后的残留(贝伐单抗的半衰期约为20天)及其对胎儿发育的可能影响。
哺乳妈妈
目前尚不清楚贝伐单抗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由于人 IgG1 分泌到人乳中,因此其可能被胎儿摄入和吸收的危害尚不清楚。因此,考虑到产品的半衰期约为 20 天(范围 11-50 天),在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应停止母乳喂养及其随后的剩余时间。 (见临床药理学:药代动力学)
儿童使用
目前没有关于贝伐单抗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然而,在幼年猕猴中,在低于推荐剂量(mg/kg)的贝伐单抗治疗 4 周后观察到发育迟缓。发育不良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但至少有一些在停止治疗后是可逆的。
老年人使用
在研究 1 中,所有受试者(396 名 IFL+安慰剂、392 名 IFL+贝伐单抗、109 名 IFL+贝伐单抗、392 名 IFL+贝伐单抗、109 名 5-FU/LV+贝伐单抗)。然而,只有 309 名受试者被包括在 1 级或 2 级副作用的数量中。因此,没有收集到足够多的 1-4 级副作用≥65 岁的患者样本来证明老年患者的总体副作用特征与年轻患者不同。在接受 IFL + 贝伐单抗治疗的 392 例患者中,126 例年龄≥65 岁,这些患者出现疲劳、败血症、深部血栓性静脉炎、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腹泻、便秘、食欲下降、白细胞减少、贫血、脱水、低钾血症和低钠血症的副作用发生率高于副作用
与贝伐单抗相关的最严重副作用是: 胃肠道穿孔/伤口裂开综合征(见警告) 出血(见警告) 高血压危象(见警告) 肾病综合征(见警告) 充血性心力衰竭(见警告) 1032 名患者参加资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时,最常见的严重副作用是:贫血、疼痛、高血压、腹泻和白细胞减少。在参加资助的临床研究的 742 名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按级别划分的最常见副作用是:贫血、疼痛、腹痛、头痛、高血压、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炎、便秘、上呼吸道感染、鼻衄、呼吸困难、剥脱性皮炎、蛋白尿。由于在临床试验中研究了许多不同的条件,因此在实验中用一种药物观察到的副作用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的副作用发生率进行比较。从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副作用信息也是如此。然而,它可以作为确定药物相关副作用及其发生率的基础。共有 1032 名患者(568 名转移性结直肠癌和 473 名其他肿瘤)参加了资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了贝伐单抗治疗,157 人作为单药治疗,875 人联合化疗。除 290 名患者外,收集了 742 名患者的所有不良反应,选择性收集所有 (NCI-CTC) 3、 4 级不良反应和 1、 2 级不良反应(例如高血压、蛋白尿和血栓事件) 在资助的临床实验研究中收集的副作用将用于将来进一步识别特定的副作用。 (请参阅警告:出血、高血压、蛋白尿、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注意:老年人使用。)关于副作用的比较数据目前仅限于研究 1,该研究对 897 名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进行了研究。随机研究。工作人员报告了所有3、4 级副作用和选定的1、2 级副作用(高血压、蛋白尿、血栓事件)。在研究 1 中,中位年龄为 60 岁,60% 为男性,78% 为结肠原发性来源,29% 接受过辅助或新辅助化疗。在研究 1、第 2 组和第 3 组中,贝伐单抗的中位暴露时间为 8 个月。在一个 309 人的亚组中,报告了所有副作用,包括 1、 2 级副作用 (NCI-CTC)。这个 309 人的安全性亚组的纳入标准与整个研究的相同,三个研究组平衡良好。 IFL 推注 + 贝伐单抗组比 IFL 推注 + 安慰剂组更频繁地发生严重或危及生命(NCI-CTC3、 4 级)的副作用(2%)。见表 4:
皮肤黏膜出血
在研究 1 中,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大出血和非大出血的发生率均较高(请参阅警告:出血)。在 309 名 1-4 级出血患者中,流鼻血很常见,发生在 35% 的 IFL+贝伐单抗组和 10% 的 IFL+安慰剂组。这些副作用通常是轻微的(NCI-CTC 1 级),无需治疗即可恢复。 IFL+贝伐单抗组的一些轻度至中度副作用的发生率高于IFL+安慰剂组,包括胃肠道出血(24% vs. 518 6%)、轻微牙龈出血(2% vs. 0)@ >和阴道出血(4% 对 2%)。
血栓栓塞
在研究 1 中,18% 的 IFL+贝伐单抗患者和 15% 的 IFL+安慰剂患者经历了 3-4 级血栓栓塞事件。 IFL+贝伐单抗组的以下 3-4 级血栓栓塞率高于 IFL+安慰剂组、脑血管事件(4 对 0 名患者)、心肌梗死(6 对 3)、深静脉血栓形成( 34 vs. 19),以及腹腔内血栓形成(13 vs. 5))。相比之下,IFL+安慰剂组的肺栓塞发生率高于 IFL+ 组。贝伐单抗组(16 对 20)。在研究 1 中,接受 IFL+贝伐单抗的 392 名患者中有 53 名(14%)和接受 IFL+安慰剂的 396 名患者中有 30 名(8%)发生血栓事件并接受全剂量华法林 每组有 2 名患者(四人中)出现出血并发症 2 名患者接受贝伐单抗和全剂量华法林治疗的患者中,此类事件与其凝血功能的国际标准化比值相关。接受 IFL + 贝伐单抗治疗的 53 名患者中的 11 名(21%)和接受 IFL + 安慰剂的 30 名患者中的 30 名 1 名(3%) e 患者发生了另一次血栓事件。
其他严重的副作用
以下严重不良事件被认为在接受细胞毒性化疗的癌症患者中并不常见,并且在贝伐单抗的临床研究中至少有 1 名患者发生。身体:浆膜炎消化系统:肠梗阻、肠坏死、肠系膜静脉阻塞、吻合口溃疡形成。血液和淋巴系统:全血细胞减少代谢/营养障碍:低钠血症泌尿生殖系统:输尿管限制。
过量
贝伐单抗的最大耐受剂量未知。在人体试验的最大剂量(20 mg/kg IV)下,16 名患者中有 9 名出现头痛,其中 3 名出现严重头痛。剂量和给药 推荐剂量为 5 mg/kg,第 14 天通过静脉输注给药一次,直至疾病进展。贝伐单抗治疗不应在大手术后 28 天内开始。开始贝伐单抗治疗前,手术切口应完全愈合。
剂量调整
不建议在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减少剂量。如有需要,应按如下方式停用或暂时推迟贝伐单抗。如果患者出现胃肠道穿孔,应永久停药;需要医疗护理的开放性伤口;严重出血;肾病综合征或高血压危象。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的中度至重度蛋白尿和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建议暂时推迟使用。中度至重度蛋白尿患者继续或暂时推迟使用贝伐单抗的风险尚未确定。择期手术前应暂时停用贝伐单抗数周。 (见警告:胃肠穿孔/伤口愈合并发情况和预防:手术)。在手术切口完全愈合之前,不应重新开始使用贝伐单抗。
使用前准备
贝伐单抗在输注前应由卫生专业人员进行无菌稀释。以 5 mg/kg 的剂量抽取所需的贝伐单抗并稀释至总体积为 100 mL 的 0.9% 氯化钠注射液(美国专利)。由于该产品不含防腐剂,因此应丢弃小瓶的剩余部分。作为注射用药物,使用前应目视观察有无颗粒物和变色。稀释的贝伐单抗溶液应在 2-8° 下储存长达 8 小时。贝伐单抗与聚氯乙烯和聚烯烃袋不相容。贝伐单抗不应与糖溶液一起配制或混合。
使用
第一剂贝伐单抗应在化疗后 90 分钟内静脉内给药。如果第一次输液耐受性良好,第二次输液可能超过 60 分钟。如果60分钟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液可以控制在30分钟以上。
稳定性和保存
贝伐单抗应储存在 2-8° 的冰箱中,在使用前在原纸盒中避光保存。包装:提供 4 毫升和 16 毫升一次性玻璃瓶无菌溶液,每瓶分别含有 100 和 400 毫克。单个 100 毫克包装:包含一瓶 4 毫升的贝伐单抗。 (25 毫克/毫升)。 NDC-060-01 606 单个 400 毫克包装:包含一瓶 16 毫升的贝伐单抗。 (25 毫克/毫升)。 NDC-060-02 608。
注册号
(4ml)/瓶 (16ml)/瓶
保质期
3 年
制造商
罗氏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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