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吉康旅!
病没治好就“吃掉”了一套房子的钱,一两年能花光中低收入家庭的毕生积蓄。
即将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最近刷屏,道出了进口药贵、国产药弱的现状,无奈之下,部分罕见病、危重病患者只能寄望于风险高的海外代购药。
打开搜索引擎查询“印度代购药”,里面既有代购公司的广告,也有“印度代购吧”“印度直邮网”,还有各种去印度买药的百度经验。甚至大型电商平台也推出了印度代购药服务,更有专门的“赚客吧”讲解如何通过赴印度代购药赚钱的方式。在微信中,专门的印度药代购公号以及相关微商,更是数不胜数。
尽管今年5月,我国出台了“抗癌药零关税”新政,但测算显示,每名患者能能节省的药费非常有限。相比正式获批进口、且不能进入医保范围的“高价药”,各种海外代购药品,尤其是印度仿制药依然大受欢迎。
“我不想死,我想活,行吗?”
在《我不是药神》中,一位身患白血病多年的老人说出了这句台词。洒泪之外,更引发了公众对“天价”药的思考。
剧中主人公“程勇”是根据“国内印度代购药第一人陆勇”的真实事件改编的。
现实中,罹患白血病的陆勇吃了两年的瑞士抗癌药格列卫,就花了56.4万元。
不堪重负的他无奈改用价格便宜的印度仿制药。
格列卫在国内每盒售价超过1.3万元,而从印度代购不过千元上下。
有化疗后的病人描述,化疗反应大容易呕吐,如果吃的原厂药吐了出来,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咽回去,因为一粒就是好几百块钱。
而印度代购药的出现,极大减轻了重病患者的负担。
“印度仿制药相比欧美原厂药物,价格经常只有十分之一甚至还不到。”
北京协和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助理李梦涛教授向北京日报记者表示,很多危重病、罕见病患者,都难以负担欧美原厂特效药的高价格,代购药成了他们的重要选择。
但代购印度仿制药不可控因素极多,患者难以避免假药问题。
李梦涛教授告诉知事,有代购者怕失去顾客信任,每3片药里放2片假的,1片真的,以维持代购仿制药“有效”的形象。
有报道显示,网上代购境外抗癌药一半以上被证实是假冒药品,患者的悲喜剧轮番上演。
即便如此,目前国内对于仿制药的年需求仍然高达千亿元级别。
为了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5月2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对于境外已上市的防治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以及罕见病药品,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经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可以提交境外取得的临床试验数据直接申报药品上市注册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部分“救命药”进入内地市场的速度将加快。
不过,在抗癌药零关税后,业内人士预计进口抗癌药价格降幅不会太大,可能在4%上下,对于高价进口药的影响其实只有微小的几百元到上千元而已。
因此,更关键的因素是如何让更多抗癌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以肺动脉高压患者为例,一个月最贵的联合用药与检查费用等可以高达3万元,而且8种相关药品都不在医保范围内。”
中国医学科学院肺血管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阜外医院血栓病中心主任荆志成教授说。
“在下一轮增补医保药品目录的时候,期待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能够考虑纳入这些罕见病用药。”
而这,正是无数吃药如吃钱的患者心声。
据介绍,肺动脉高压是一种罕见病,死亡率比较高,默沙东最新在华上市的特效药利奥西呱的价格只有欧洲市场的十分之一,但每个月的药费支出还要8000元。
生命无价,但是人类科技的结晶,是有价的。救命药到底该值什么价?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如何平衡?这成为困扰各国的一大难题。
除了一些罕见病、抗癌新药贵得离谱,部分常见病症的专用药物,同样价格不菲。
李梦涛教授介绍,治疗中到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进口特效药雅美罗,每个月的药费也得6000余元,而且在华上市5年依然没有进入医保。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部分进口高价药物已经在某些地区成功进入了医保。
如深圳已把波生坦纳入到医保中;江苏则将格列卫纳入医保范围等。
相关新闻:
36种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北京医保
其中包括18种抗癌药
7月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的仿制药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对支付标准作出明确。
去年7月,人社部发文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36种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
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常见癌种,包括了社会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肿瘤靶向药,还有5个药品是心血管病用药,如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替格瑞洛、治疗急性心梗的重组人尿激酶原等;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
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两个是心脑血管用药。通过谈判,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这36种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将上述36种谈判药品的仿制药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
对于支付标准,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品一致的,支付标准暂按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执行,但不得超过相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仿制药规格与谈判药不一致的,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计算。
如计算后的支付标准高于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以仿制药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为支付标准。
此通知下发后,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即可根据临床治疗用药需求,及时配备谈判药品仿制药,并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记者:赵鹏、王天淇
免责声明: 本站关于疾病和药品的介绍仅供参考,实际治疗和用药方案请咨询专业医生和药师。
微信扫码◀
免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