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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被纳入医保目录后神秘消失专家建议
多方位、多角度压低药价
本报记者韩丹东
我们的实习生姜山艳一倩
近日,一篇报道《抗癌靶向药进入医保后消失!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称,多位癌症患者表示,很多肿瘤药物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在医院“消失”,无法开具处方。
《法制日报》记者咨询了江西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李龙(化名)。
李龙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确实会存在。” 据李龙介绍,抗癌靶向药效果好,价格昂贵,而且大部分只能在指定药房购买,不能通过医疗机构购买。,并且需要批准,并且症状应该与购买的药物相对应;其次,医生也可以给病人开一些这样的药,但只有指定的医生才有资格开这些药。这些医生在医疗保险局的系统中注册。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限制购买以防止滥用药物
据李龙介绍,指定药店的档次比较高,并不是所有的药店都能卖抗癌靶向药。患者到这些药店购买此类药品只需支付30%,其余70%由医保局和药店结算。
李龙表示,患者不能直接购买抗癌靶向药物,需要提供病理诊断证明和基因诊断证明,因为这些特殊药物的治疗效果会因人而异,取决于患者的体质是否正常。适合服用此类药物。
例如西妥昔单抗()用于治疗结肠癌,但主要对RAS野生型转移性结肠癌患者有显着治疗效果。因此,批准药物时必须查看基因报告。如果基因报告不符合要求,系统将不会批准该药物给患者。
“如果完全放开,部分患者确诊肿瘤后不能进行手术,就会购买这类药物服用,不知道是否有效,而这类药物在医保报销后的价格对很多患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很容易造成特殊药物的滥用。” 李龙说道。
据李龙介绍,在江西,这种药是可以买到的,只是买的方式比较难。
天津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问肿瘤科的医护人员,常用的抗癌靶向药一般只有两种。但是如果你认识医院的领导,那么各种特殊的药品都有,你需要什么都可以买到。
为什么会这样?
北京某医院的一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就会占用医院的医保基金,每家医院都要遵守医保局的年度基金限额。国家“医保资金紧缺,每家医院分配的总金额都比医院少,报销给病人的总金额,这些药品会增加医院的负担。”
李龙分析,第一个原因是现在的药品没有价差,特殊药普遍很贵,这让很多医疗机构没有动力去做;,买药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而且采购不方便,所以干脆不卖。
李龙认为,江西省目前的做法还是可行的。大部分特殊药品委托定点大型医药连锁企业销售,与医疗机构无关,不受药品占比、零差价等因素影响。影响。
部分抗癌药缺货
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专家如何看待抗癌靶向药纳入医保后“销声匿迹”的现象?
“这种现象与医保的支付能力有关,医保就像池子里的水,给谁、给多少水,要有规律,要符合科学要求。” 北京大学卫生法教研室主任、卫生法学教授王越说。
王悦认为,这次将肿瘤药物纳入医保目录有点草率,不符合科学决策的要求。将肿瘤药物纳入医保目录无疑会给医保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
王悦分析,国家医保做出了这个决定,各地医保也要相应落实,各地医保财务状况不同。有钱的地方可能会好一些,没钱的地方会差很多。“在全国医保基金不是一盘棋的情况下,如何制定医保政策要因地制宜。” 王悦告诉记者。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院协会医学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学谦认为,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目录和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是旨在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从目前情况看,相关政策逐步落实,谈判药品按照医保缴费标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开上市,确保医疗机构和药房按需采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以协议价采购了17个国家协议抗癌药,合计约184万片(片/片),采购总金额5.@ > 62亿元,与谈判前价格相比,采购成本节约9.18亿元,累计报销4.46万,报销金额2.@ >56亿元,医保报销后成本负担降低75%以上。
“协商的药品纳入医保后,确实为患者减轻了很大的经济负担。部分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后,患者的总体费用负担可减轻高达80%。” 郑学谦告诉记者。
郑学倩告诉记者,从去年10月开始,就有报道称患者在医院买不到药,这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国家医保局政策出台后,需要通过各省,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卫健委等行政部门的协调和各部门的配合,逐步落实。医药企业,调整信息系统,制定各项管理规范。过程庞大而复杂,政策的最终全面实施势必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其次,对于药企而言,药企首次进入医保名单具有战略意义。进入医保目录后,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药企可能会做出一定的调整,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药品供应削减,从而导致患者买不到药的情况。例如,之前某些谈判药品的供应被切断,这是企业调动生产环节造成的。
最后,目前医疗机构确实会考虑管制药品比例、按病种收费、限制医保费用分配等因素,从而限制相关药品的购买或使用。
“17种协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政策的实施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在政策的前期,如果任何一个细微的环节没有做好匹配,患者可能就无法做到。 “买药。但我们应该看到,有关行政部门正在出台各种政策措施,积极配合谈判药品的实施。” 郑雪倩说道。
合理使用医保资金
积极提供综合服务
对于如何改变这种状况,王悦表示,基本医疗保险应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应该更多地使用传统药物或经典药物,而不是新的特殊药物;医保资金要合理使用,决策要科学民主,比如在决策过程中要召开听证会,让癌症患者和地方医保管理人员参与。
“其实,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以杀死肿瘤细胞的药物,我们说的药物只能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有效。靶向药物很多,有效率是只有20%~20%。30%。同时医院里也没有相应的介绍。结果一个人一旦得了肿瘤病,好像只能吃药,于是就在里面买药了中国乃至全世界。” 王越说。
王越认为,未来的努力空间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合理使用和分配医保资金;
在郑学倩看来,国家政策对谈判药品的实施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为保障患者正常用药和药品供应,国家医保局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去年11月,《做好17种国民医疗保险的癌症谈判和抗癌工作》。《关于实施药品执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网上采购支付和配套管理政策的完善工作。需要保证药品供应,
同时,《通知》明确,各地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对协商用药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指导调度,不得使用总成本控制、药品比重和基层医疗机构。谈判中药品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受药品目录使用等影响;为真正帮助患者,要求各省市加快政策落实和管理,同时缩短与企业协调和平台技术调整的时间。谈判 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签订的协议,不得主动断供,保障全国药品供应;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按照肿瘤诊疗标准和临床用药指南,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必要药物,优化药物结构,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
“综上所述,谈判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是抗癌药降价的重要渠道之一。但要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应多方位降低药品价格,多角度看,不再单靠医保,减税降价政策逐步落地见效,各省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1000多抗癌药价格——抗癌药平均降价10%,加快药品一致性评价,推动仿制药研发上市,都是降低药价的重要途径。” 郑雪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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