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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
长沙在全省率先推出大病保险专项用药,恶性疾病患者合规用药最高赔付限额12万元
特殊药品的支付没有单独的门槛。一次医保结算内,6万元以内(含6万元)城镇职工缴费70%,城乡居民缴费60%,6万元以上缴费12万元。 60%的城镇职工和50%的城乡居民支付12万元以内,12万元以上的特殊药品不包括在支付范围内。
昨天,长沙市重大疾病保险专项用药工作会议召开。长沙市医保局、中国人寿长沙分公司与长沙市7家特殊药品协议药店正式签约,16款特殊药品正式纳入长沙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标志着长沙市率先推出全省大病保险专项用药工作。
12万元以上的特殊药品费用不计入支付范围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重大疾病保险特殊药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委、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简称“特殊药品”)具体未纳入现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但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重大(罕见)疾病,疗效确切,价格昂贵。 ,以及通过协商机制纳入湖南省重大疾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
特药保障对象为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符合特殊药品使用的限定给付范围(以下简称“参保患者”)。
特殊保险待遇包括大病保险给付待遇和按照规定获得的免费药品供应待遇。其中,在大病保险给付方面,特殊药品的给付没有单独的起征点。在一个医保结算期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城镇职工按照特殊药品的医保结算价格纳入大病医疗互助金,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基金给付,6万元以内(含6万元)。人民币)城镇职工70%,城乡居民60%,城镇职工60%,城乡居民50%,特殊药品12万元以上不计入缴费范围。特殊药品实际报销金额计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免费药品供应治疗,即根据与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谈判协议,参保患者按规定免费申请药品生产企业或慈善合作组织提供的特殊药品,重大疾病保险将不再支付特殊药物的费用。药费。
原则上限是在总体规划区域内的药品特别协议药房购买药品
“大病保险和特殊医疗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制度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市医保局局长于麒麟说。
参保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在统筹区域的特殊药品协议药房购买药品,原则上上限可计入大病保险给付。参保患者到有特殊药品协议的药房取药,费用自理。参保患者异地购药,经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发生合规的特殊药品费用在就医地可按参保地的特殊药品医疗保险结算价及相关规定享受特殊药品待遇。
“专项用药工作的开展,为全市近700万大病患者带来了福音,进一步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说。
市级特殊药物治疗恢复已经启动
据悉,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大病保险特药待遇,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特药费用可报销。长沙市已于10-10日开始补充工作。
据介绍,在治疗恢复期间,大病保险将按照规定的特殊药物治疗标准和医保结算价格,对参保患者在医疗机构或药房发生的合规特殊药物费用进行补偿。参保患者通过特殊药物治疗资格审查认定后,提供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医保手册)、长沙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药物专用发票原件及详细清单费用(加盖公章)等资料 按规定到投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大病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特殊药物治疗资质申请时间为2016-10-10-12-15,申请地点位于2楼政务厅3号窗口9、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补偿期为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各岗位9:00-12:00,办理地点位于市级、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开福区、高新区等医保办理窗口。 (记者李静)
相关链接
16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序列号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1 甲磺酸伊马替尼
2 甲磺酸伊马替尼信威
3 尼罗替尼达诗娜
4达沙替尼,达沙替尼
5重组人凝血因子IX贝复注射液
6 贝伐单抗阿瓦斯汀
7 盐酸埃克替尼联合
8 厄洛替尼盐酸盐特罗凯
9 吉非替尼易瑞沙
10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普乐乐
11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
12 利妥昔单抗利妥昔单抗
13 注射用硼替佐米
14 地西他滨桑尼
15 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16碳酸镧福斯利诺咀嚼片
大病保险特殊药物治疗
申请流程
长沙参保患者收到(或在线下载)特药责任医师发来的《湖南省重大疾病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特药责任医师填写申请表-医院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医保经办机构或重大疾病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专家评审——告知医保评审结果——医保系统录入符合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信息——凭负责医师处方在药品特约医疗机构购药
首批特殊药品协议药店名单
药房名称地址
没有。岳麓区先家湖路72号长坊西城湾201号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渭安大药房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65号湖南通健大药房五一路
长沙市湘雅路270号人民大药房长沙湘雅店
长沙市人民中路547号益丰大药房朝阳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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