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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贝伐单抗的生物类似物。
该试验的适应症是复发性/进展性高级别胶质瘤。
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免疫原性;脑水肿的变化、KPS 评分与基线相比的变化、客观缓解率 ORR、4 个月无进展生存率、总生存期 OS;持续观察 服药期间激素减少
3.实验设计
试验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学试验
试验阶段:第一阶段
设计类型:单臂测试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
测试范围:国内测试
测试人数:24人
1 年龄≥18岁,不分性别
2 了解试验程序和内容,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 经组织学/细胞学诊断为常规治疗失败且不适合多学科治疗的晚期高级别胶质瘤,WHO 分类 III-IV
4 入组前一线治疗包括手术、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及进展(复发)
5 MRI 确认肿瘤进展(试验用药前 14 天内)
6 KPS 分数≥50
7 预期生存期 ≥ 3 个月
8 自试验用药前完成复发性脑肿瘤切除至少 4 周,或脑肿瘤立体定向活检后至少 2 周
9 试验给药前放疗完成至少 12 周,除非出现肿瘤扩大超出原放疗部位的复发或肿瘤进展的组织学证实
10 试验给药前化疗完成至少 4 周
11 至少有一处可测量和可评估的肿瘤病灶(根据 RANO 标准)
12 试验用药前,所有既往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必须恢复到符合纳入标准的水平,0或1(除了-包括但不限于脱发、选择标准中的实验室指标、替莫唑胺治疗后常见的淋巴细胞减少) )
13 试验给药前,其他试验药物需经过5个半衰期,细胞毒药物需经过4周(替莫唑胺23天,亚硝基脲6周),单克隆抗体药物需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14 无严重血液学、心、肺、肝或肾疾病,血红蛋白≥9 g/dl,白细胞计数≥3.5×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清肌酐≤1.5 x 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 mL/min(公式见3.3部分);尿蛋白<2+或更少@1.0g/L(基线尿常规,尿蛋白≥2+或1.0g/L,如果<1g,应加24小时尿蛋白定量/24 小时,则可以包含);总胆红素小于1.0x 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小于2.5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0 x ULN,以及凝血酶原时间 (PT)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1.0 x ULN
15 妊娠试验阴性,且男女双方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16 患者可按期随访,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能按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1 脑肿瘤发生在脑干
2 弥漫性脑膜播散
3 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和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的受试者不得参加本研究,除非他/她在参加研究前至少2年已完全缓解,并且在研究期间不需要其他治疗或其他治疗
4 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
5 试验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全身免疫抑制治疗
6 试验用药前 2 周内,连续 3 天使用大剂量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地塞米松> 4. 1 mg/d 或等效剂量
7 以前接受过内部同位素放射、植入化疗、立体定向放射或局部注射或增强对流输注 (CED) 治疗
8 入组前 6 个月内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血栓性疾病
9 试验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遭受过重大创伤或在研究治疗期间预计接受大手术的患者
10次在接受首次单克隆抗体治疗前48小时内进行过小手术(包括置管),研究者判断有出血倾向
11 使用阿司匹林(大于 325 毫克/天)或其他已知可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目前或近期(在接受第一剂单克隆抗体前 10 天内)
12 目前或在不久的将来(在接受第一剂单克隆抗体前 10 天内)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胃肠外抗凝剂或溶栓剂治疗
13 病史或检查结果表明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
14 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包括未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活动性出血等。
15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90 mmHg)
16 名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
17 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如活动性),如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入组前≤6个月)、心肌梗死(入组前≤6个月) 、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协会分级≥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研究期间需要接受药物治疗并可能干扰研究治疗、或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等。
18 试验用药前 6 个月内有明显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19 不愈合伤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骨折
20 诊断为气管食管瘘
21 试验用药前 6 个月内有腹瘘、胃肠穿孔或腹腔内脓肿病史。
22 活动性感染(≥ 2 级)
23 过去或现在的活动性结核病 (TB) 感染
24 丙型肝炎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和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符合其中任何一项
25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拷贝/L。如果HBV-DNA滴度检测<103拷贝/L,研究者判断慢性乙型肝炎处于稳定期且不增加患者风险,可以入组
26 在开始研究药物之前的 28 天内或在其他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以较年长者为准);或在 28 天内使用研究设备
27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抗感染疫苗(如流感疫苗、水痘疫苗等)
28 对毒品或酒精上瘾的人(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1 单位酒精 = 360 毫升啤酒或 45 毫升酒精含量为 40% 的烈酒或 150 毫升葡萄酒)
29 患有间质性肺病并有临床症状
30名周围神经病变≥2级的受试者
31 已知对抗VEGF单克隆抗体或其任何赋形剂过敏,或有过敏性疾病史或过敏体质者
32 试验前接受过类似抗VEGF单克隆抗体治疗
3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34 依从性差,缺乏自主性,无法保证按计划要求进行的患者
35名研究人员认为因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
6.研究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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