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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药,买得起好药,一直是所有癌症患者的期盼。近年来,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等方式,被称为“救命药”的抗肿瘤药物大幅降价,患者准入不断增加。那么,抗癌药物和治疗的医保最新政策是什么?对此,国家医保局于9月回应了两届代表的建议和提案。
临床常用抗肿瘤药物多数已纳入医保,纳入医保A类报销目录尚不成熟
国家医保局在回应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924号建议书时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支持投入,强化基本医疗三重保障功能。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稳步提高包括癌症患者在内的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一是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以2020年为例,各级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5800亿元。二是支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8年和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新补助的一半 医疗保险将用于重大疾病保险。三是支持医疗救助。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20亿元,支持医疗救助。
国家医保局指出,通过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目前临床常用的抗肿瘤药物大部分已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可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 通过药价谈判和集中采购,积极引导抗肿瘤药物降价,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
对于推动肿瘤靶向药物纳入医保A类报销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医保筹资水平较低。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险仅800元左右,保障能力有限。抗肿瘤治疗药物普遍价格昂贵,纳入医保甲类药物管理的条件尚不成熟。未来,将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抗肿瘤药物按程序纳入报销目录。
3年共433个新药加入医保目录,多为抗肿瘤新药
国家医保局在回应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四次会议第2836号议案时表示,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药品目录,由每8年一次调整为每年减少一次。通过动态调整,大大缩短目录调整周期,许多创新药在获批上市当年即可申请入目录。
国家医保局2020年印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对所有目录外药品实行申报制度,药企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将按程序进入审评程序。从适用范围来看,目录越来越注重新药。以2021年为例,非目录药品申报的重点范围之一是2016年以来新上市的药品。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经过连续三年的调整,共有433种新药加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不少是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抗肿瘤新药。尤其是“重大新药研发”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的绝大多数药物已被列入国家药品目录。比如我国首创的抗肿瘤药物雪达苯胺、世界首个针对晚期胃癌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阿帕替尼,以及我国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盐酸埃克替尼。,PD-1类药物、等,已通过医保准入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利妥昔单抗、索拉非尼、吉非替尼、氟维司群等抗肿瘤新药现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部分免疫药品通过协商纳入医保,部分地区纳入医保。
国家医保局在回应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四次会议第3657号议案时介绍,目前,2020年全国医保中西药和中成药的总数量“药单”是2800。奥希替尼、曲妥珠单抗、奥拉帕利等昂贵的免疫药物降价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在诊疗项目方面,国家层面通过排除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和支付部分诊疗项目,不排除免疫检测相关诊疗项目。各省(区、市)医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医疗技术发展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确定了本省诊疗项目的支付范围。部分地区已将部分免疫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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