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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物的毒性可分为短期毒性和长期毒性两大类。近期毒性反应一般是指给药后4周内发生的毒性反应,可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两大类。
一、本地反应
抗肿瘤药物的局部反应主要是抗肿瘤药物局部渗漏,引起组织反应或坏死、血栓性静脉炎,这与一些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有关。上海市中医院普外科江敏
根据组织刺激性的不同,抗肿瘤药物可分为强刺激性药物、明显刺激性药物和非明显性刺激性药物三大类。
在常用的化疗药物中,刺激性较强的药物有:放线菌素D、阿霉素、柔红霉素、丝裂霉素C、氮芥、普拉霉素、长春新碱、长春碱、长春酰胺、长春瑞滨等;明显刺激性药物包括:卡莫司汀、达卡巴嗪()、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多西紫杉醇、米托蒽醌、紫杉醇等。
一旦怀疑有外渗,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停止输液。②限制四肢活动。③撤掉外渗药物。④ 拔针。⑤ 避免压迫外渗部位。⑥ 根据药物不同,有需要时就地使用解毒剂。⑦ 根据不同药物局部冷敷或热敷。⑧抬高四肢。⑨报告和记录。⑩ 局部使用中药或外敷硫酸镁。
很多抗肿瘤药物均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如氮芥、阿霉素、放线菌素D、氟尿嘧啶、阿糖胞苷、腺苷胺、替尼泊苷、长春酰胺、长春瑞滨等,其中以氮芥、长春瑞滨较为突出。
静脉炎的治疗胜于预防。药物应稀释至一定浓度,滴注时调整滴速,选择深静脉或中心静脉置管有意义。使用PICC对防止药物外渗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二、全身反应
1、过敏反应
更容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包括多西紫杉醇、紫杉醇、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博来霉素、多柔比星、L-天冬酰胺酶和顺铂。有报道称,奥沙利铂也会引起过敏反应,通常在中位 7 个疗程后发生。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局部过敏反应表现为风团、荨麻疹或沿静脉出现红斑,多见于阿霉素和表柔比星。如果静注氢化可的松或生理盐水消退,可继续用药,但应缓慢。
用药初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应视为全身过敏反应,可表现为面部发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需立即停止输液并进行相应处理。典型的Ⅰ型过敏反应多发生在给药后1小时内,但也可在接触药物后24小时内发生。在使用紫杉醇和多西他赛之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过敏药物。紫杉醇预防性抗过敏治疗: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12h、6h口服;苯海拉明50mg,治疗前肌注;西咪替丁(),治疗前肌肉注射。多西他赛需要在1天前服用地塞米松7.5mg,
滴注单克隆抗体时,有滴注相关反应,如潮红、胸闷、呼吸困难等,应严格控制滴速,适当给予地塞米松、异丙嗪(吩嗪)、消炎痛(吲哚美辛)等等,可以减少与输液有关的反应。
2、发烧
博来霉素引起的体温过高是由异常敏感的个体直接释放热原引起的。淋巴瘤患者有疾病相关的发热,更敏感。如果用小剂量(1mg)做试验,密切观察体温、血压,及时补液,并使用退热药和激素,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已知引起发热的化疗药物有放线菌素 D、多柔比星、氮芥、普卡霉素、达卡巴嗪、L-天冬酰胺酶、大剂量甲氨蝶呤、阿拉伯糖苷、大多数细胞因子和单克隆抗体也会引起发热。
3、造血系统反应
由于半衰期不同(红细胞120d,血小板5-7d,白细胞4-6h),初期表现为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其次是血小板减少,严重者血红蛋白也降低. 亚硝基脲、白消安和吉西他滨容易引起血小板减少。只有少数药物没有或几乎没有骨髓抑制作用,包括皮质类固醇、博来霉素、L-天冬酰胺酶和长春新碱。干扰素和他莫昔芬(他莫昔芬)也会引起白细胞减少症,但大多不严重。
抗肿瘤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程度与患者个体的骨髓储备能力密切相关。既往有肝病、脾功能亢进、放射性核素内放疗或放化疗的人(尤其是白细胞或血小板显着降低者),在用药前更容易引起明显的骨髓抑制。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在停药后2~3周以上,而、亚硝基脲、丝裂霉素C、苯丁酸氮芥有延迟骨髓抑制作用,恢复需要6周以上。
贫血的治疗: ①定期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和血细胞比容。②贫血严重时输注红细胞成分。③治疗有出血倾向者。④ 必要时吸入氧气。⑤有明显头晕乏力者注意休息。⑥给予红细胞生长激素(EPO)。
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增多症的治疗: ①化疗前后检查白细胞总数和粒细胞计数,每周1~2次,当明显下降时检查直至恢复正常。②必要时给予G-CSF。③严重者应减少化疗剂量或停药。④注意预防感染的措施。⑤必要时给予抗生素。
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 ①化疗前后检查血小板计数,每周1~2次,明显时检查,直至恢复正常。②密切注意出血倾向。③避免使用抗凝药物。④防止流血,避免用力擤鼻涕,小心刷牙,用电动剃须刀刮胡子,尽量减少外伤性操作,长时间按压注射孔。女性应注意月经出血,必要时使用药物延迟月经。⑤当血小板计数过低时,应尽可能输血。⑥血小板生长因子、白细胞介素11等药物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血小板。⑦给予止血药物,防止出血。
4、 胃肠道反应:是化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1)食欲不振:是化疗的初期反应,发生在化疗后1~2天,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孕激素类药物可以帮助改善食欲。
(2)恶心呕吐:化疗引起的呕吐一般分为三种。急性呕吐是指化疗后24小时内发生的呕吐。化疗后24小时内至5-7天发生的呕吐称为延迟性呕吐。呕吐另一类呕吐,性质与条件反射相似,是指患者先前化疗引起明显急性呕吐后,随后化疗前发生的呕吐,称为早期呕吐。
口服洛莫司汀(环己基亚硝基脲)、丙卡巴肼()等药物或静脉注射氮芥、顺铂、达卡巴嗪、阿霉素等药物引起明显恶心呕吐。
目前止吐药主要有5-HT3受体拮抗剂、胃复安、地塞米松、氯丙嗪等。目前常用5-HT3受体拮抗剂单独或与地塞米松合用,可加用地西泮(安定)、氯丙嗪等镇静药物。
用于治疗化疗药物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的止吐药对治疗早期呕吐往往无效。应采取放松心理治疗,或根据情况给予抗焦虑或抗抑郁药物。
(3)粘膜炎:在癌症治疗过程中,40%的标准化疗患者和60%的骨髓移植患者可能有口腔粘膜炎,其中50%需要治疗。直接口服毒性一般发生在化疗7d后5~多见于抗代谢药和抗生素,多见于颊黏膜与唇交界处。体质虚弱和免疫抑制的患者易继发真菌感染,大剂量氟尿嘧啶可引起严重的黏膜炎伴血、腹泻,甚至危及生命如果用药后早期出现严重的黏膜反应和粒细胞缺乏症,应怀疑患者有二氢叶酸还原酶缺乏症,应立即停药,以后应禁止使用氟尿嘧啶。
口腔炎发生后的处理方法是: ①持续彻底的口腔护理,尤其是进食后,用复方硼砂溶液、3%碳酸氢钠或3%双氧水漱口。真菌感染常伴有白斑或白斑,应使用制霉菌素溶液漱口或局部涂抹含制霉菌素的药物。口腔溃疡可外涂冰硼粉、珍珠粉或锡粉等中成药。②合理调整饮食。应使用高营养液体或相当于室温的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急性疼痛明显时,可在饭前15~15~15日使用抗组胺药或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缓解疼痛。③加强支持治疗,纠正水分失衡,
(4)腹泻:化疗药物引起的腹泻最常由抗代谢药物引起,如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引起腹泻的还有放线菌素D、羟基脲、道诺林伊立替康、亚硝基脲、紫杉醇、吉非替尼、索拉非尼等随着生物制剂的广泛应用,发现干扰素α和白细胞介素2也会引起腹泻,使用干细胞移植大剂量化疗方案也可伴有严重腹泻。
伊立替康引起的迟发性腹泻是指伊立替康化疗后24小时发生的腹泻。平均发生时间为 5-7 天,但也可能发生在整个化疗间歇期。一旦发生延迟性腹泻,立即给予2洛哌丁胺()并补充大量液体,随后每2h给予1洛哌丁胺,直至最后一次稀便,继续服用12h,不超过48h,以免引起麻痹性肠梗阻. 值得注意的是,不应预防性使用洛哌丁胺。如按上述治疗腹泻持续48小时以上,应开始预防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并给予肠外支持治疗。同时,应使用其他抗腹泻药物,如生长抑素八肽。伊立替康还可引起乙酰胆碱综合征,即用药后24小时内出现流泪、出汗、流涎过多、视力模糊、腹痛、腹泻等症状。治疗上可给予阿托品0.25mg皮下注射,下次治疗前可使用阿托品0.25mg皮下注射,预防乙酰胆碱综合征的发生。
治疗: ① 吃低纤维、高蛋白的饮食,补充足够的液体。②避免使用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的药物。③多休息。④止泻药。⑤必要时静脉补充液体和电解质。⑥每日腹泻次数超过5次或血性腹泻应停用相关化疗药物。
近来发现,奥曲肽常能有效控制药物引起的腹泻和类癌综合征相关的腹泻。
对于腹泻患者,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5)便秘:使用具有神经毒性的化疗药物可能会引起便秘。这些药物包括长春碱生物碱(长春新碱、长春碱、长春酰胺、长春瑞滨)、依托泊苷、顺铂、多西他赛、米托蒽醌等也有报道。长春新碱是最突出的生物碱,偶可引起麻痹性肠梗阻,老年患者应减少使用。
治疗: ① 多吃富含纤维的饮食,新鲜水果和蔬菜,并摄入足够的液体。②泻药软化大便。③控制5-HT3受体拮抗剂的使用。④ 必要时拍下腹部照片,了解肠道状况。
(6)胃肠穿孔:有报道贝伐单抗引起的胃肠穿孔与疾病有关。肠癌的发病率最高,约10%;卵巢癌次之,是1. 5%~3%;而且乳腺癌和肺癌的发病率很低。
(7)胰腺炎:使用L-天冬酰胺酶、吉非替尼、洛莫司汀等时更常见。
(8)高血糖:使用L-天冬酰胺酶和L-天冬酰胺酶时更常见
5、皮肤和附属物
(1)光敏感:放线菌素D、甲氨蝶呤、氟尿嘧啶、博来霉素和阿霉素可使皮肤对阳光的敏感度增加,稍微暴晒后会出现急性日晒。伤口和皮肤异常变黑。
(2)色素镇静剂:许多药物会导致皮肤变黑,部分原因是对阳光敏感。此类药物包括放线菌素 D、白消安、环磷酰胺、氟尿嘧啶、多柔比星、博来霉素、甲氨蝶呤和硫嘌呤。
(3)回忆反应:在过去接受过放疗后出现放射性皮炎的患者中,原来被照射的部位在放线菌素D后会像放射性皮炎一样重新出现,成为一种“回忆反应”。认为氟尿嘧啶多柔比星也会引起“回忆”,包括急性红斑和皮肤色素沉着。
(4)指甲畸形:如使用博来霉素、多西紫杉醇、氟尿嘧啶、多柔比星、羟基脲等。
日晒会加重皮疹,应避免。目前没有标准的治疗方法。潜在有效的药物包括激素软膏、局部免疫调节剂和外用维甲酸软膏。如果出现瘙痒,可以使用抗组胺药;如果发生感染,应考虑局部外用或口服抗生素。如果出现与皮疹无关的局部坏死或水疱、瘀点、瘀斑、紫癜或皮肤损伤,应咨询皮肤科医生。
(6)脱发:蒽环类药物和植物药最明显。脱发一般发生在第一剂化疗后2~3周,然后在停止化疗后6~8周逐渐生长。患者应事先说明,有报道称,服药时使用了特制的冰帽,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7)甲沟炎:常用吉非替尼、西妥昔单抗等。
(8)手足综合征:卡培他滨和索拉非尼最为明显,阿霉素也有报道。文献中有报道称塞来昔布()和维生素B6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6、心脏毒性
蒽环类抗癌药物引起心脏毒性的发生率与累积剂量有关。多柔比星/m2、柔红霉素/m2、表柔比星/m2、去甲基道诺霉素/m2,发生率为5%;多柔比星>/m2时为30%,>/m2时为50%左右。纵隔放疗、70岁以上或15岁以下、冠状动脉疾病、其他瓣膜和心肌病、高血压都是危险因素。大剂量环磷酰胺和异环磷酰胺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大剂量氟尿嘧啶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贝伐单抗可引起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并可引起动静脉栓塞;Sola Fini 可引起心脏缺血和心肌梗塞。
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的预防: ①阿霉素的累积剂量一般应小于/m2。②老年人(>70岁)、既往心脏病、纵隔放疗或大剂量环磷酰胺治疗的累积剂量不应超过/m2。因此,控制累积剂量≤500 mg/m2是预防心脏毒性的有效措施。③米托蒽醌累积量小于/m2。④表柔比星累积量<1100 mg/m2。⑤ 使用脂质体阿霉素。⑥ 与紫杉醇合用时,两者之间的最佳间隔应为4~24h。⑦对于有危险因素的患者,每次阿霉素累积剂量增加/m2时监测LVEF。
(赫赛汀)心脏毒性的危险因素是年龄>60岁和联合化疗,尤其是同时使用蒽环类药物。其他疑似危险因素包括接受胸壁放疗的总蒽环类药物≥/m2、 和先前存在的心功能不全。大多数由 引起的心脏毒性是轻微和非特异性的。最常见的表现是无症状的 LVEF 降低,III 至 IV 级心功能不全的患者较少。然而,蒽环类药物与特瑞珠单抗的心脏毒性在两个方面存在显着差异:一是累积剂量相关性。蒽环类药物引起的心脏毒性与累积剂量有关,而则与此有关。心脏毒性与剂量无关;第二个是可逆性 前者往往是不可逆的,而后者在大多数患者通过标准治疗或停止使用后会改善症状,改善心功能并增加LVEF。部分患者在心脏功能恢复后可继续使用。
预防心脏毒性的措施: ①避免在老年患者中使用。②避免曲珠单抗与含蒽环类化疗方案的联合应用。③如果使用蒽环类药物。可先使用含蒽环类药物(阿霉素总量≤400~450 mg/m2),其次使用,并密切监测。停用后22周内应避免蒽环类药物治疗)单克隆抗体治疗。④使用脂质体阿霉素或其他心脏毒性较小的蒽环类药物,如表柔比星。⑤当LVEF正常时使用。
7、肺毒性:博来霉素是最有可能引起肺毒性的药物。临床上首先表现为肺活量和弥散功能下降,部分患者胸片显示肺底部间质渗出,呈弥漫性或粟粒状。一般不应超过累积剂量。老年人(>70岁)、慢性肺部疾病、肺功能障碍、接受过肺部或纵隔放疗者慎用或不使用。服药期间应每 3 个月复查肺功能和胸部 X 线片。
卡莫司汀的肺毒性可表现为长期慢性损害或急性可逆综合征。临床上以肺水肿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为特征。累积剂量达1200~1500 mg/m2,大部分有肺部症状;累积剂量>/m2,50%有明显毒性。白消安可引起有症状的肺部疾病和肺泡内纤维化。甲氨蝶呤的肺毒性在抗代谢药中最为常见。处理与化疗相关的肺毒性的最佳方法是预防。一旦发生肺毒性。第一个措施是停药并给予积极的对症治疗,包括吸氧、皮质类固醇和抗生素。
8、 肝毒性:一系列抗肿瘤药物可引起肝毒性。主要分为三种类型:①肝细胞不足和化学性肝炎。②静脉闭塞症。③慢性肝纤维化。
近年来,利妥昔单抗()在乙肝病毒阳性患者中引起乙肝病毒激活,导致重症肝炎的报道。因此,此类患者应检测乙肝病毒DNA颗粒,阳性患者慎用,或同时口服拉米夫定。
引起肝毒性的抗肿瘤药物主要有: ①高可能性药物:L-天冬酰胺酶、甲氨蝶呤(长效)、阿糖胞苷、链脲佐菌素、干扰素(高剂量)。②大剂量极易起效的药物:白消安、放线菌素D、卡莫司汀、甲氨蝶呤、环磷酰胺、丝裂霉素C、阿糖胞苷。③偶尔引起不可逆肝毒性的药物:白消安(高剂量)、达卡巴嗪、卡莫司汀(高剂量)、甲氨蝶呤、阿糖胞苷、丝裂霉素C。 ④个别病例报告肝毒性的药物:达卡巴嗪、硫嘌呤、羟基脲、干扰素(低剂量) ),长春新碱。
治疗: ①接受化疗的患者首先要了解病史,包括用药史。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或减少抗肿瘤药物的使用,尤其是肝功能损害者。②化疗期间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包括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γ-GT)等酶学测定,需与转移性肝癌或肝浸润及病毒性肝炎相鉴别。③一般来说,肝细胞损伤,特别是给药后短时间内出现的转氨酶升高,多为一过性,停药后可迅速恢复。如果可以给予保肝药,大部分可以继续接受治疗,而中药也有一定的功效。④注意后期出现的肝损害,最好停药。⑤肝功能异常时抗癌药物的剂量调整:当胆红素<25μmol/L或转氨酶<60U/L时,氟尿嘧啶、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柔红霉素、多柔比星、长春碱、长春新碱、依托泊苷可按常规剂量100%使用。当胆红素25.7~51.4μmol/L或转氨酶60~180U/L时,可按常规剂量100%使用氟尿嘧啶、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红霉菌可给予75%的剂量,阿霉素、长春碱、长春新碱、依托泊苷可给予常规剂量的50%。当胆红素53~86μmol/L或转氨酶>180U/L时,可按常规剂量100%给予氟尿嘧啶,环磷酰胺和甲氨蝶呤可给予75%的剂量,柔红霉素可给予50%的剂量,多柔比星可给予25%的剂量,而长春碱、长春新碱和依托泊苷则需停药。当胆红素>86μmol/L时,以上药物均需停用。
9、 泌尿系统反应:泌尿系统主要影响肾脏损害和出血性膀胱炎。
(1)肾损伤:引起肾毒性的抗肿瘤药物:①极可能药物:甲氨蝶呤、丝裂霉素C、顺铂、普鲁卡霉素、链脲佐菌素、伊福辛酰胺。②仅引起氮质血症的药物:达卡巴嗪、L-天冬酰胺酶。 ③偶见不可逆肾毒性:顺铂、洛莫司汀、丝裂霉素C、氟达拉滨、链脲佐菌素。④肾毒性药物1例报告:卡铂、硫嘌呤、甲氨蝶呤(小剂量)。
治疗:主要是防止肾脏损害的发生。①顺铂主要用于充分补水、利尿和联合化疗,减少单次给药。氨磷汀可降低或预防顺铂的肾毒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应用于顺铂化疗。有必要在每次用药前监测肾功能水平。当肌酐清除率低于60ml/min时,应减量25%,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时应停药。顺铂用量较大时,应采取补液、利尿措施,以保护肾功能。补液:上述静脉补液应在顺铂使用当天和顺铂使用后第3天给予。在使用顺铂的当天,应先给予液体,然后给予顺铂化疗。利尿:顺铂输注前静脉给予20%甘露醇,顺铂输注后给予速尿20mg,记录24小时尿量及尿常规。②使用大剂量甲氨蝶呤时,宜大量输液和碱化尿液,监测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并使用亚叶酸作为抢救疗法。③ 使用环磷酰胺时,要大量饮水。④洛莫司汀和亚硝基脲可引起肾小球硬化、肾小管萎缩和肾间质纤维化,导致肾功能衰竭。临床表现为尿素氮和肌酐缓慢升高,肾萎缩。预防措施包括累计总量不超过1500 mg/m2、 监测肾功能和肾脏大小。⑤尿素氮轻度升高时,可口服醛氧淀粉。⑥严重尿毒症需透析治疗。⑦ 使用顺铂或丝裂霉素时,可能出现以微血管溶血过程为特征的肾损害。起病较快,发病后1~2周表现为溶血性贫血、外周血涂片红细胞碎片、血尿和蛋白尿、肾功能不全等。停用相关药物和快速血浆置换可恢复肾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输血可促进或加重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应尽量避免。⑥严重尿毒症需透析治疗。⑦ 使用顺铂或丝裂霉素时,可能出现以微血管溶血过程为特征的肾损害。起病较快,发病后1~2周表现为溶血性贫血、外周血涂片红细胞碎片、血尿和蛋白尿、肾功能不全等。停用相关药物和快速血浆置换可恢复肾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输血可促进或加重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应尽量避免。⑥严重尿毒症需透析治疗。⑦ 使用顺铂或丝裂霉素时,可能出现以微血管溶血过程为特征的肾损害。起病较快,发病后1~2周表现为溶血性贫血、外周血涂片红细胞碎片、血尿和蛋白尿、肾功能不全等。停用相关药物和快速血浆置换可恢复肾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输血可促进或加重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应尽量避免。发病后1~2周出现血尿、蛋白尿和肾功能不全。停用相关药物和快速血浆置换可恢复肾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输血可促进或加重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应尽量避免。发病后1~2周出现血尿、蛋白尿和肾功能不全。停用相关药物和快速血浆置换可恢复肾功能。值得一提的是,输血可促进或加重微血管溶血性贫血,应尽量避免。
(2) 出血性膀胱炎:环磷酰胺可引起无菌性化学性膀胱炎,这与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丙烯醛直接刺激膀胱黏膜有关。如果药物剂量较大,应适当补液。长期用药,患者需定期复查尿常规,出现膀胱炎时应停药,日后尽量避免使用。
异环磷酰胺引起化学性膀胱炎的原理与环磷酰胺相同。使用硫代乙磺酸钠基本可以预防。大剂量使用环磷酰胺时,也可同时使用硫代乙磺酸钠。
(3)贝伐单抗可引起蛋白尿,严重时可引起肾病综合征。
10、 神经系统反应:引起神经毒性的抗肿瘤药物: ① 高概率药物:L-天冬酰胺酶、干扰素(高剂量)、沙利度胺、卡铂、异环磷酰胺、长春瑞滨、顺铂、甲氨蝶呤、长春新碱、阿糖胞苷、奥沙利铂、长春碱、多西紫杉醇、紫杉醇、丙卡巴肼、氟尿嘧啶。②偶见不可逆神经毒性:顺铂、氟尿嘧啶(与左旋咪唑合用)、甲氨蝶呤(鞘内注射)、阿糖胞苷、异环磷酰胺、紫杉醇、多西他赛。
作用于微管的药物主要引起外周神经毒性,呈剂量依赖性,停药后通常可恢复。
顺铂神经毒性的治疗是停药,氨磷汀有保护作用。顺铂还可引起耳鸣和高频听力损失,发生率高达11%,严重者可引起耳聋。
异环磷酰胺和氟尿嘧啶可引起小脑性共济失调。
奥沙利铂引起的周围感觉神经异常包括急性和累积症状。急性症状表现为肢端和/或口周麻木和/或感觉异常,偶尔会出现可逆的急性咽喉感觉障碍,通常是轻微的,可在输液几分钟内发生,几分钟内可在数小时内自行恢复或天,可因寒冷或接触冷物而引起或加重。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嘱咐患者不要吃冷饮,不要接触凉水或其他冷物。此外,在随后的疗程中,静脉滴注时间应由2h延长至6h,以防止症状复发。奥沙利铂主要是一种剂量相关的、累积的、可逆的外周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肢体麻木和/或感觉异常,可由寒冷诱发或加重。当累积剂量达到/m2以上时尤为明显,发生率为82%,其中12%可出现功能障碍。停药数月即可恢复,平均停药后12~13周可逐渐恢复。
11、 凝血功能障碍:普鲁卡霉素和L-天冬酰胺酶最易引起,贝伐单抗可引起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吉非替尼可引起鼻衄,伊马替尼可引起肿瘤出血,严重者需手术治疗.
治疗:①普霉素引起的凝血障碍发生率改为隔日,发生率大大降低。②补充血小板和红细胞。③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禁用贝伐单抗,使用贝伐单抗前后28天不需手术。
12、免疫抑制: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在内的许多抗肿瘤药物都有免疫抑制作用。环磷酰胺、巯基鸟嘌呤、L-天冬酰胺酶和可的松最为明显。通常免疫功能可在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恢复正常。
三、长期响应
较常见的有生长迟缓、不育、免疫抑制、肝纤维化、神经损伤和第二原发恶性肿瘤。
1、生殖腺:化疗对生殖腺的影响可能是长期的,在许多情况下会导致生殖能力的完全破坏。它通常会导致男性性腺功能障碍和女性性腺过早衰竭。使用烷化剂化疗药物白消安、苯丁酸氮芥和环磷酰胺时常发生闭经。和长春碱也有同样的作用。卵巢功能障碍是可逆的。停药后,月经开始恢复正常。患者可能会怀孕,但可能会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苯丁酸氮芥和环磷酰胺均可引起睾丸损伤,导致睾丸活检时缺乏精子和胚胎细胞,这在一些男性中是不可逆的。产生激素的生殖细胞受药物影响较小,
2、骨:在用甲氨蝶呤维持治疗白血病时,部分患者出现与肿瘤无关的骨折、骨质疏松和骨痛,MOPP和COPP化疗后1~2年出现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方案。有很多报道。
3、第二原发恶性肿瘤(SM):有效治疗后发病率可达6%~15%,是预期发病率的20~30倍。发生于治疗后1~20年,高峰为3~9年。化疗和放疗联合使用可增加SM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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