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吉康旅-查疾病_找药品_临床招募_基因检测健康科普的医疗资讯官方平台!
齐鲁网7月6日讯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412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评审谈判,确定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山东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本次谈判的14种药品,自2018年8月1日起纳入支付范围,考虑到医疗年度计算问题,2018年度药品费用支付起付线调整为1万元,封顶线、支付比例不变;自2019年度起,按山东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原大病保险药品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波生坦片仍按山东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
后续上市的通用名、剂型(含合并归类剂型)、规格相同的药品属于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谈判价格执行,如实际价格低于谈判价格的,按实际价格执行。通用名、剂型相同但规格不同的药品,由省里参照按差比价原则,与生产或经营企业协商确定价格后公布执行。
免责声明: 本站关于疾病和药品的介绍仅供参考,实际治疗和用药方案请咨询专业医生和药师。
微信扫码◀
免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