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吉康旅!
一人病重,全家陷入困境。重症患者不仅要承受痛苦,还要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减轻重症患者及其家属就医的经济负担,进一步保障重症和重症患者的用药需求,2017年国家更新了医保目录,不仅新增了肿瘤靶向药物,还包括通过国家谈判的36种特殊药品。长春市及时落实国家福利政策。长春市特殊药物(以下简称“特殊药物”)政策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治疗的实施有效减轻了部分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的负担。用药压力受到患者的广泛关注。
在实施初期,由于当时的结算条件,使用特殊药品的患者先用现金支付,然后人工报销。经过多方努力,长春市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现特药待遇与现有医保结算系统对接,实现特药待遇即时结算。特殊药物治疗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和幸福感,让重病患者重燃希望,勇敢面对困难。
截至目前,长春市共2626人,本级3800人通过特殊药品审批。 2517人实际享受特殊药物治疗。发生特殊药就诊,共发生特殊药费用769元。8.9万元,总支付5154.8万元,特殊药平均报销率达到67%。
长春市特药品种58个
市民李女士因病重需要使用“曲妥珠单抗”。该药在纳入医保前,每个药的价格需要2.29万元,1年治疗费用15万元-18万元,均需李女士个人承担自2017年9月1日起,该药纳入医保报销清单后,李女士一年的治疗费用仅由3.6万至4.8万个人承担。
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目前长春市有58种特殊药品。初期,长春市将41种药品纳入特殊药品管理。除了国家谈判的36种药物外,目录中还将有5种临床必需且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物(培美曲塞、埃克替尼等)。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纳入特殊药物管理。 2018年11月22日,长春市还将国家新谈的17种抗肿瘤药物纳入特殊药品管理。
长春市个人自付费用比例初期,53种列入国家谈判的特殊药品,按职工医保30%、40%的比例由个人缴纳。 % 用于居民医疗保险。吉林省列入的5种特殊药品仍按原医保目录乙类药品管理,职工医保10%,居民医保15%。
目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司印发了《2017年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17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绩效对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最终确定7家医疗机构(其中省级综合医疗机构5家、省级肿瘤医疗机构1家、市级综合医疗机构1家)和零售药店7家。特药机构,负责为广大患者提供特药服务。
同时,长春市医保局按照“特药”要求,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最终通过专家论证,印发了《长春市医保特药办理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了特殊药品报酬、注册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特殊药品责任医师管理和相关特殊药品监督管理。
如何享受特殊药物治疗
参保人在住院、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享受特殊药物治疗时,应提前到特殊药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由负责特殊药物的医生填写在登记备案表中,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申请备案。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被选为特药定点机构。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可直接结算(医保报销)。
据了解,特殊药品注册备案需要以下材料:《长春市医保特殊药品使用注册备案表》;社会保障卡;临床诊治所需的理化检验报告和限定范围的特殊药品强制检验项目复印件。如:近一个月内的基因检测、病理诊断、影像学报告(CT、MRI、彩色多普勒超声)或近一个月内的实验室检查;与特殊药品注册备案相关的既往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出院摘要复印件。
提醒:特殊药物治疗的其他注意事项
1. 参保人在特药定点医院和药房发生的费用,按照门诊特病支付方式支付。被保险人每自然年支付一次免赔额。标准和给付比例根据注册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
2. 特殊药注册备案的有效期根据特殊药品种不同而不同,最长为12个月。有些抗肿瘤药物必须定期由专药负责医生评估后方可使用。
3. 医院内不得服用特殊药物,每次门诊处方或外用处方的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个月。
4.患者在享受其他慈善机构捐赠药品期间,不享受特殊医疗保险待遇。一经发现,医保已报销费用。
5.患者在指定零售药店享受特殊药物治疗。购买时需携带医保卡和特殊药方。没有处方,药房不会配药。
免责声明: 本站关于疾病和药品的介绍仅供参考,实际治疗和用药方案请咨询专业医生和药师。
微信扫码◀
免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