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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细胞肺癌(non- cell lung , )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大多数患者确诊时已处于晚期,失去了手术和放疗的机会。铂类第三代化疗药物联合化疗虽然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但还远远不能令人满意,同时也以严重的药物毒性为代价。
吉非替尼是一种新型小分子化合物,是一种口服有效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其作用机制不同于传统的细胞毒药物。主要通过抑制EGFR自身磷酸化阻断EGFR信号通路,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实现靶向治疗。
研究 [1] 和 [2] 证实,在既往接受过铂类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客观缓解率分别为 18.4% 和 12%,总体疾病控制率分别为54.4%和42.2%,中位生存时间约为7个月。受试者症状好转,安全性好。皮肤反应和腹泻为主要药物不良反应,无明显器官毒性。因此,吉非替尼先后以商品名®在日本、美国等国家上市。此外,研究表明,吉非替尼在东方患者中的疗效优于西方患者,日本亚组的一年生存率为57%[3],而随后在中国注册的临床试验也表明,吉非替尼的一年生存率达到了57%。44%,客观缓解率27%,疾病控制率54.1%。,中位生存期为 10 个月 [4]。
据估计,截至 2006 年 1 月,整个亚洲地区都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 [5]。一项针对台湾 342 例患者的临床研究表明,吉非替尼可显着延长东方肺癌患者的生存期[6]。中国台湾报道台北荣总医院和台大医院428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吉非替尼治疗[7],总有效率26.6%,疾病控制率为 56. 8%。结果发现,女性患者的总有效率为31.9%,男性为22.4%。多因素分析显示两者无显着差异(P=0.402), 表明性别不是预测吉非替尼疗效的重要指标。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也有类似报道,因此,2005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治疗指南肿瘤卷》中将吉非替尼纳入推荐[8]。指南指出,“吉非替尼可考虑用于化疗或放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或三线治疗”。此外,2006年第一版中国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还明确吉非替尼二、三线治疗推荐用于肿瘤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9]。2005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治疗指南肿瘤分册》中,吉非替尼被收录并推荐[8]。指南指出,“吉非替尼可考虑用于化疗或放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或三线治疗”。此外,2006年第一版中国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还明确吉非替尼二、三线治疗推荐用于肿瘤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9]。2005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临床治疗指南肿瘤分册》中,吉非替尼被收录并推荐[8]。指南指出,“吉非替尼可考虑用于化疗或放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或三线治疗”。此外,2006年第一版中国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还明确吉非替尼二、三线治疗推荐用于肿瘤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9]。吉非替尼可考虑用于化疗或放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或三线治疗”。此外,2006年第一版中国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也明确吉非替尼二、三线治疗推荐用于肿瘤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9]。吉非替尼可考虑用于化疗或放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二线或三线治疗”。此外,2006年第一版中国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也明确吉非替尼二、三线治疗推荐用于肿瘤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9]。
今年11月在捷克布拉格举行的第18届-NCI-AACR分子靶向和癌症治疗会议上,来自中国台湾的蔡俊明教授报告说,33名吉非替尼或化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了吉非替尼治疗。再次。在一项替尼联合紫杉烷治疗的II期临床研究中,缓解率为22%,疾病控制率为48%。建议吉非替尼/d联合紫杉烷单药化疗仍可使近1/4的吉非替尼治疗无效的患者受益[10]。
总之,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的出现为晚期阶段提供了重要的治疗选择。在国内,吉非替尼疗效明显,已成为二线治疗的标准方案之一;而其在东方人的常规一线治疗则需要更多的循证医学。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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