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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实施第三批特药特药。特药、特药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治疗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晚期大肠癌的特药9个品种。特殊材料,目前共有35种高值药耗材纳入覆盖范围。
青岛的特药特药保障政策利用谈判机制,在全国较早地降低了高附加值药品的价格。目前,它涵盖的高价值药品品种最多,保护范围已扩大到所有城乡参保人员。
新增9种特殊药物和特殊材料
为完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青岛启动第三批特药特药政府采购,确定9家企业9个品种纳入第三批特药特药.
其中包括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达沙替尼片()、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胶囊()、用于治疗高磷血症的碳酸司维拉姆片()、用于治疗晚期的贝伐单抗注射液()结直肠癌,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氟维司群注射液(福实德),治疗晚期胃癌的阿米替尼帕替尼片(艾坦),治疗EGFR基因检测阳性的鼻咽癌的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泰欣生),特立帕肽注射液() 用于治疗严重骨质疏松症和治疗帕金森病的脑深部刺激系统(北京品驰)。
此前,青岛已收录26种特药特药,其中特药24种,特药2种,涵盖恶性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疾病。
①24种药品纳入特殊药品救助范围
达沙替尼片(西达赛)、曲妥珠单抗注射液(赫赛汀)、盐酸埃克替尼片(康马纳)、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索坦)、盐酸撒旦(科旺)、注射用醋酸兰瑞肽()、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用(倍泰隆)、波生坦片(全科利)、紫晶伊马替尼磺酸片(格列卫)、盐酸厄洛替尼片(特罗凯)、吉非替尼片(易瑞沙)、西妥昔单抗注射液(爱必妥)、佐替尼胶囊(希克瑞)、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注射用硼替佐米()、 注射液(艾洋)、注射用依那西普(Enli)、阿达木单抗注射液()、注射用英夫利昔单抗(Like)、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注射用(艾赛普), 片剂 ()、注射用伊米苷酶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 IX ()、碳酸镧咀嚼片 ()。
② 特殊物资抢救中包含的2种医用耗材
深部脑刺激刺激器(美敦力深部脑刺激产品组)
722 实时动态胰岛素泵系统
2012年以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重大罕见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对重大罕见病患者的科学、有效、精准救助。
不过很多市民可能对这个系统了解不多,所以给大家科普一下~
名词解释:大病医疗救助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缴费的基础上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将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参保人因使用特殊药品、特殊材料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的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超出费用限额的治疗所需的最高医疗费用。
大病医疗救助主要解决参保范围外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额救助,即个人在整体医保范围之外的部分5万元以上(补偿、补贴和特殊照顾者、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无门槛),减免60%,最高10万元/年;二是救治特药特材,即救治特药特材所含品种的70%,不设上限。付款限额。
特殊医学和特殊物质援助治疗的资格是这样申请的
参保患者享受特殊药物、特殊物资援助治疗的,应当符合特殊药物、特殊物资管理服务协议规定的准入条件和选择标准,按规定程序申请特殊药物、特殊物资援助治疗资格。
①首先,您必须取得相应疾病类型的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资格,并由负责医师进行临床医学评估。
②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经负责医师临床评估,持有相关医疗文件(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特殊药物及特殊材料治疗方案、体检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报告等)。 )、《青岛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家评审表》、本人门诊重大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青岛市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治疗申请表》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③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立即进行审批,并将审批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特别注意事项
①特殊药物和特殊物质救济治疗资格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②参保患者临床救生急需使用特殊材料的,须在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治疗资格申请手续。
③参保患者的特殊药品、特殊材料的费用在特殊药店实时结算。
④ 大额减免治疗资格无需参保患者特殊申请,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自动生成参保患者个人医疗年度内的医疗费用结算信息。
这些医疗服务必须得到保障
① 实行特药特药责任医师制度
负责医师应符合医保服务医师的要求,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执业地点在二级以上医院,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
市民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责任医师名单。
② 实行特殊药品、特殊物资定点医疗制度
获得特殊医学和特殊材料援助处理资格的被保险患者应选择其负责任医师作为指定医院的医院接受负责任医师提供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服务。
负责医师应认真咨询已取得特药特药辅助治疗资格的参保患者。
③ 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定点收药制度
获得特殊药品和特殊物资援助治疗资格的参保患者,应当在负责医师的处方下,选择一家符合药品供应条件的特殊供应药房作为其指定的特殊供应药房,原则上医疗年度内不得更改。
④定点医院和责任医师要积极为参保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为特殊药品、特殊材料的临床使用创造便利条件。
温馨提示:①自2015年1月1日起,市社保局在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一楼服务大厅设立多个大病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向接受城乡参保人员专项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和特殊物资援助治疗的资格申请将立即获批,相关治疗当日生效。
②2015年起,扩大指定特供药店范围。
根据医药行业的管理规定,指定特供药店必须经生产企业许可,取得相关药品的物流代理权,药品才能就地销售。
市民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指定药店和销售品种的变化情况。
享受特殊药物援助待遇的参保患者,应根据各药房所属品种确定其指定药房。
③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为引导参保患者使用疗效相当、价格相对低廉的高价值创新药,市人社局对参保人设定了最高缴费限额。针对个别疾病的针对性药物援助。参保患者在选择特殊药物时应注意这一变化。
这些费用不包括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中
①参保患者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方法进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③ 特殊药品、特殊物资救助对象违反定点药品征收制度,擅自非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向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道的特殊药品、特殊物资发生的费用;
④非个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发生的大病非法门诊费用;
⑤ 长期医疗中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
⑥普通门诊计划、健康和慢性病管理的个人自付费用;
⑦各类生活护理费用(如空调、暖气、陪护等);
⑧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包括《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明确规定单方面不缴费的名贵中药材);
⑨ 特殊需要的医疗服务项目(如指定手术附加费);
⑩ 非疾病治疗项目(如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美容、非功能性整容手术等);
大型医疗设备在范围外进行的检查和处理项目;
各种康复器具;
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检查、治疗设备;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来源或组织来源;
各类科研及临床验证诊疗项目;
在港澳台等国家发生的医疗费用;
非医嘱、过度适应症、过度使用等非法医疗费用;
准入协议约定的打捞周期限额以上部分的费用;
特殊药品、特殊材料品种可按限额以上部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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