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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的生物类似药——贝伐珠单抗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次数:286

注射说明(-bvzr 贝伐单抗)

2019年6月28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贝伐单抗用于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转移性乳腺癌、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晚期和/或转移性肾细胞癌癌 (RCC)、持续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FDA 的批准是基于对贝伐单抗生物学相似性综合数据的审查。数据显示了贝伐单抗的临床等效性和无差异性。

贝伐单抗是一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 (VEGF) 抑制剂。它是重磅炸弹抗癌药物贝伐单抗 () 的生物仿制药。它适用于治疗多种癌症类型,包括转移性结节。直肠癌、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转移性肾细胞癌 (RCC)、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辉瑞公司生产的

【制造商】:辉瑞

【规格】:/4mL(25mg/mL)或/16mL(25mg/mL)

【商标】:

【中文名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名称】:-bvzr

【性状】:静脉注射液;透明,微乳白色,无色至浅棕色。

[储存]:在 2°C 至 8°C(36°F 至 46°F)的温度下冷藏。不要冷冻或摇晃。

【注射用贝伐单抗的适应症及用途】

贝伐单抗是一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抑制剂,适用于治疗:

1. 转移性结直肠癌,联合静脉注射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一线或二线治疗。

2. 转移性结直肠癌,结合基于氟嘧啶或氟嘧啶-奥沙利铂化疗的二​​线治疗,用于在包含一线贝伐单抗产品的患者的方案上取得进展。

3.使用限制:贝伐单抗不适合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4. 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卡铂和紫杉醇一线治疗。

5.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6. 转移性肾细胞癌联合干扰素α。

7.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联合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的剂量及给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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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至少 28 天内不要使用它,直到伤口完全愈合。

1. 转移性结直肠癌

贝伐单抗联合基于氟尿嘧啶的静脉化疗的推荐剂量为:

每2周静脉推注5mg/kg,联合推注-IFL;

每 2 周静脉注射 10 mg/kg 并合并。

对于一线贝伐单抗方案进展的患者,每 2 周静脉注射 5 mg/kg,或每 3 周 7. 5 mg/kg 静脉注射,联合氟吡啶-伊立替康-或氟吡啶-奥沙利铂化疗。

2.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推荐剂量为每 3 周静脉注射 15 mg/kg,联合卡铂和紫杉醇。

3.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推荐剂量为每 2 周静脉注射 10 mg/kg。

4. 转移性肾细胞癌

推荐剂量为每 2 周静脉注射 10 mg/kg,与干扰素 α 联用。

5.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mg/kg,与紫杉醇和顺铂联合,或与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给药前准备】

1.使用适当的无菌技术

2. 在制备和给药前,目视检查小瓶中的颗粒物和颜色。如果溶液混浊、变色或含有颗粒物质,则丢弃小瓶。

3. 取出必要量的贝伐单抗,用 100 mL 0. 9% 氯化钠注射液,USP 稀释。不要使用或与葡萄糖溶液混合。

4.由于产品不含防腐剂,瓶内未使用的部分请丢弃。

5. 将稀释的贝伐单抗溶液在 2°C 至 8°C(36°F 至 46°F)下储存 8 小时。

用:

1.用作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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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次注射:给药时间超过90分钟

3.后续输液:如果第一次输液可以耐受,第二次输液时间超过60分钟。如果第二次输液耐受超过 60 分钟,则在 30 分钟内给药

【注射用贝伐单抗过量】

没有相关信息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的禁忌症】

没有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的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高血压、鼻炎、蛋白尿、味觉改变、皮肤干燥、直肠出血、流泪、背痛和剥脱性皮炎。

【注射用贝伐单抗注意事项】

手术后至少 28 天内不要使用它,直到伤口完全愈合。

1. 胃肠道穿孔和瘘管:与接受化疗的患者相比,接受治疗的患者有严重甚至致命的胃肠道穿孔,严重的瘘管(包括气管食管、支气管胸膜、胆管、阴道、肾脏和膀胱区域)发生率更高。

-有胃肠道穿孔、气管食管瘘或任何4级瘘的患者应停止使用。任何内脏形成瘘管的患者应立即停止。

2.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贝伐单抗大大降低了手术和伤口愈合的发生率。

——停止用于需要医疗干预的伤口愈合并发症患者。在择期手术前将贝伐单抗至少保存 28 天。手术后至少 28 天内不要使用它,直到伤口完全愈合。坏死性筋膜炎患者停止使用。

3.出血:使用贝伐单抗会增加出血风险。

——近期有咯血病史的患者不宜服用贝伐珠单抗。出现 3-4 级出血的患者应停止使用贝伐单抗。

4.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严重甚至致命的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的发生率增加;包括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和心绞痛。

-当发生严重ATE时,应立即停止贝伐单抗治疗。

5.静脉血栓栓塞事件 (VTE):当接受贝伐单抗治疗时,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会增加。

- 在 4 级 VTE 时停用贝伐单抗。

6. 高血压:可以诱发或加重的高血压患者的血压。

——监测血压和治疗高血压:在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每两到三周监测一次血压。进行适当的降压治疗,并定期监测血压。停用贝伐珠单抗后,应继续定期监测血压。对于药物不能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应停用贝伐珠单抗。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应停药。

7.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PRES):PRES 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可表现为头痛、癫痫、嗜睡、意识模糊、失明以及其他视觉和神经系统疾病。

- 在 PRES 患者中停用贝伐珠单抗。停止贝伐珠单抗后,症状通常会在几天内消退或改善。

8.肾损害和蛋白尿:蛋白尿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单纯化疗。可导致蛋白尿的发展或恶化。

- 在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分析和监测蛋白尿和连续尿液分析的发生。蛋白尿滞留量大于等于每24小时2克,每24小时小于2克即可恢复。对于肾病综合征患者,应停药。

9. 输液相关反应:包括高血压、与神经系统体征和症状相关的高血压危象、喘息、氧饱和度降低、3 级过敏、胸痛、头痛、僵硬和出汗。

- 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速度。如出现严重的输液相关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0.胎儿-胎儿毒性: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建议女性对胎儿有潜在风险,需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1.卵巢功能衰竭:告知女性潜在风险。

12. 充血性心力衰竭 (CHF):停止治疗 CHF​​ 患者。

【特殊人群注射用贝伐珠单抗】

哺乳期:不建议母乳喂养。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概述】

贝伐单抗是一种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抑制剂。贝伐单抗是一种重组人源化单克隆 IgG1 抗体,包含人框架区和小鼠互补区。贝伐单抗的分子量约为 149 kDa。贝伐单抗在哺乳动物细胞(中国仓鼠卵巢)表达系统中产生。

【注射用贝伐珠单抗作用机制】

贝伐单抗与 VEGF 结合并阻止 VEGF 与其内皮细胞表面的受体(Flt-1 和 KDR)相互作用。在血管生成的体外模型中,VEGF 与其受体的相互作用导致内皮细胞增殖和新血管形成。将结肠癌异种移植模型施用于裸(无胸腺)小鼠导致微血管生长减少和转移性疾病进展的抑制。

患者信息

1. 建议患者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不良反应的症状(警告和注意事项),请立即联系医务人员。

2. 告知孕妇和有生育潜力的妇女,它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包括胚胎胎儿死亡或出生缺陷。

3. 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 建议有生育需求的女性贝伐单抗可能会导致卵巢功能衰竭。在开始治疗之前,建议患者提前保存鸡蛋作为可能的选择。

5.建议哺乳期母亲在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使用后 6 个月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